近日,為了防范和化解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珠寶等特殊資產抵質押貸款產生的經營風險,有效規范資產評估機構以及注冊資產評估師相關評估行為,維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
益,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資產評估協會聯合發布《關于規范珠寶等特殊資產抵質押貸款評估有關事項的提示》(以下簡稱《提示》)。
近年來,媒體報道了多起貸款人與“權威鑒定專家”聯合出具天價評估報告,致使銀行蒙受巨額損失的騙貸案。此類案件給銀行造成了巨額損失和不良資產,擾亂了正常的經濟生活秩序,嚴重影響了銀行業和資產評估業“專業、嚴謹、可以信賴”的良好社會形象。
《提示》是兩個協會以共同發文的形式針對珠寶等特殊資產在抵質押時的風險防范提示:
一是明確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對珠寶等特殊抵質押資產的市場價進行評估,并作為發放抵質押物貸款的參考依據。
《提示》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審慎開展珠寶等特殊資產抵質押貸款業務,應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首先對珠寶等特殊抵質押資產的真偽進行鑒定,其次對珠寶等特殊抵質押資產的市場價值進行評估,以鑒定、評估報告作為發放抵質押品貸款的參考依據。
二是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委托評估環節、評估報告的審核、抵質押物后續動態管理等提出了要求。
《提示》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遵循“公正公開、透明操作、信息對稱”的原則,擇優聘請取得財政部門頒發并在其資產評估資格證書的業務范圍中標明“珠寶首飾藝術品評估”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任何個人及不具有法定資質的民間組織出具的鑒定評估報告不具有法律效力。
《提示》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完善和加強抵質押品評估報告的審核制度,重點審核抵質押資產產權狀況、專業珠寶評估機構按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等出具的鑒定評估結論或意見、以及委托方和相關當事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并恰當使用評估報告的情況。
《提示》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抵質押物持續管理制度,對抵質押物實行動態監控:貸中及時掌握抵質押物價值變化情況,可以委托評估機構定期或在市場價格變化較快時,重新評估珠寶等特殊資產抵質押物價值;在處置珠寶等抵質押類金融不良資產時,需聘請具有相應法定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科學合理的評估,作為確定處置價值的參考依據。
三是對資產評估機構和注冊資產評估師在開展抵質押貸款評估業務,加強執業行為過程質量控制提出要求。
《提示》對評估機構和珠寶評估師開展珠寶抵質押貸款評估業務時,從恪守職業道德、具備專業勝任能力、保證質量、履行程序、保守商業秘密、承擔責任等提出了具體要求。
四是建立資產抵質押貸款評估工作的溝通與協調機制,加強對珠寶評估工作的指導。
中國銀行業協會和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對資產抵質押貸款評估工作中的做法、經驗、問題等情況,及時通報,建立信息定期通報制度。
《提示》的發布,明確將資產評估作為珠寶等特殊資產抵質押貸款和后續動態管理中的基礎環節,是發揮資產評估在珠寶等特殊資產抵質押管理和風險防范中專業作用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提升珠寶等特殊資產評估的公信力,形成資產評估管理的新模式,擴大資產評估在維護社會公眾利益方面的影響。